2022年12月5日,黃春雷網上投訴,反映:“其經營的農副產品放在湖北特色館平臺銷售,但貨款未到位問題?!?/span>
2022年12月10日,縣鄉村振興局回復如下:”經調查,黃春雷反映情況屬實,該戶二次反映在湖北省消費幫扶公共平臺上銷售農副產品未結賬,實際情況為原省扶貧辦已于2021年5月24日印發了《關于做好省消費幫扶公共服務平臺上線工作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6月1日起,中國社會扶貧網湖北特色館不再作為我省消費幫扶平臺,并督促其結清了2021年6月1日之前全部貨款,提醒供應商如自行自愿繼續在原平臺銷售,要注意防范市場風險,對于該情況黃春雷知曉。后期,原中國社會扶貧網湖北特色館網址和域名停用,其原運營商自行注冊了湖北特色商品交易平臺,省鄉村振興局不再作為其監管單位??h鄉村振興局鑒于群眾利益無小事,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已一次性向黃春雷墊付其未收到貨物款項,湖北特色商品交易平臺所欠黃春雷貨物款項后期由該平臺直接支付給縣鄉村振興局。